孜孜不倦學習獎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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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補助對象

本校在學學生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須具以下經濟不利身分。

  •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(軍公教遺族、現役軍人子女除外):
    包含A.低收入戶學生、B.中低收入戶學生、C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D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。
  •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。
  • 原住民學生。
  •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。
  • 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。
  • 其他身分(需經學校行政程序認定資格)

獎助類別

  • 類別1:成績優異獎

前一學期學業總成班排名前 10 名,擇優每名獎助至少 10,000元。

  • 類別2:積極進步獎

比較前二學期學業成績,前學期學業成績較前前學期學業成績進步幅度≥ 1,擇優獎助10,000 元至 20,000 元不等。

敘獎資格

  • 學業成績以教務處正式成績為憑。
  • 每學期修習學分數,扣除無分數的科目(例如抵免學分),日間部不得少於十二學分、進修學士班不得少於十學分。
  • 凡所修學分未達規定,學業總成績為 0,或因修教育學程、輔系、雙主修等其他原因而延畢之學生,不適用本方案。
  • 出國留學(或校際交換生)若因國外成績無法計算學期成績,不適用本方案。
  • 因故在應領獎之學期休學或退學者,獲獎資格即行取消,校內轉學例外。
  • 類別二申請者若欲多次申請應持續進步,即每學期進步幅度皆須≥ 1。
  • 若同時符合申請類別一與類別二,可同時申請,但僅能擇優領取其一。

繳交文件

重要事項

符合申請資格者,諮輔中心會統一公告並寄發申請資格通知信函至學校信箱,寄發時間約為每年 5 月、10 月請務必留意學校信箱來信

*經校級電子郵件、申請表所填寫之電子郵件、學籍資料所登錄之電話、簡訊合計通知3次以上仍未於期限內完成領獎程序者,則視同放棄獲獎資格,獎項由其他符合資格者依序遞補,若未有符合資格者遞補,則缺額不補。

承辦單位

  • 學務處諮輔中心
  • 邱秋雲 小姐
  • 商管大樓B413
  • 02-26215656#21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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