生活教育券補助金

獎補助對象

本校在學學生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第一、二學期皆須具以下經濟不利身分。

  •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(軍公教遺族、現役軍人子女除外):
    包含A.低收入戶學生、B.中低收入戶學生、C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D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、E.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資格。
  •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。
  • 其他身分(需經學校行政程序認定資格)

申請方式及資格

  • 參與非課程排定之法治教育(智慧財產權、犯罪預防等)、兩性平權、校園安全及拒菸反毒等生活教育範疇且無對價關係之校內、外講座(研習),
    並提供4小時以上研習證明。
  • 或於課程時間外擔任政府立案之社福機構、公務單位無償之志工(義工),並提供 4 小時(含)以上之服務證明。
  • 完成上述講座或志工並提供共計 4小時以上之證明及 250 字以上之反思心得,審核通過後核發 10,000 元,每年度申請一次為限。
  • 大一新生因經濟不利身份尚未經教育部查核確定,若有意申請此獎助學金者,請至學務處提交「其他身份」證明,用以認列經濟不利身份。

繳交文件

重要時程

申請時間

審核時間

匯款時間

5/1~10/30

11月

12~1月

*請務必至淡江智慧收付平台登錄匯款帳戶資料,否則無法進行匯款作業。

承辦單位

  • 學務處生輔組
  • 周玟妦 小姐
  • 商管大樓B402
  • 02- 26215656#22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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