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翼助翔獎補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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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補助對象

本校在學學生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且須具以下經濟不利身分。

  •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(軍公教遺族、現役軍人子女除外):
    包含A.低收入戶學生、B.中低收入戶學生、C.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、D.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。
  •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。
  • 原住民學生。
  •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。
  • 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 3 歲子女之學生。
  • 其他身分(需經學校行政程序認定資格)

想擔任助教?或是需要課業輔導嗎?

獎助條件、方式

參與課業輔導精進之學生(課輔學生)

學業成績優異學生(課輔員)

對象

大學部學生

就讀大學部二年級(含)以上或碩、博士班研究所,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在班排名前 30%或 85 分(含)以上。

補助金

當月份準時出席課業輔導者,依實際出席節數核予補助:

  • 出席 2 節課者,每人補助新臺幣 1,000 元。
  • 出席 4 節課(含)以上者,每人補助新臺幣 2,000 元。

⚠︎課輔申請成功後,如當月份無故未到乙次者,取消該月份補助。

當月份擔任課業輔導人員,依實際課輔節數核予補助:

  • 每月協助2節課者,補助新臺幣2,000元
  • 協助 4節課(含)以上者,補助新臺幣 4,000 元。

獎助金

前一學期參加個別課業輔導單科4節課以上,且受輔導科目學期成績及格,核發每科獎助金新臺幣5,000元,每人至多受獎助2科。

A. 前一學期擔任諮商職涯暨學習發展輔導中心課業輔導人員,且參加實體或線上研習活動。

B. 前一學期所輔導學生至少受其輔導2節課,且受輔導學生輔導科目學期成績及格,核發每科獎助金新臺幣12,000元,每人至多受獎助2科。

繳交資料內容

繳交一篇學習歷程,呈現參加課業輔導如何提升學業表現

繳交一篇教學歷程,呈現參加課業輔導人員研習活動對擔任課業輔導人員之助益,以及如何透過反思強化自身教學成效。

注意事項

⚠︎補助金核發時間為當年度1月1日至11月30日止,獎助名額、金額及核發日期依核定之經費及實際情形調整。當年度經費用罄時,不再核發獎助。

繳交文件

承辦人

  • 學務處諮輔中心
  • 宋念瑾 小姐
  • 商管大樓B413
  • 02-26215656#35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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